近年来,随着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入,全市空气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前不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进行了修改,对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随着年关临近,市政府重新划定禁燃时段和区域,体现了平衡环境保护与社会人文习俗需求的关系。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强精准管控污染高发时段,提高对管控区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本次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和时段调整政策进行了解读。
目前,全市共分布着8个国家级监测站点、5个自治区级监测站点,这些站点对我市整体空气环境质量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市大气质量动态情况,我市还在9个工业园、3家重点企业(包钢集团、包头铝业、包头希望铝业)设置了市级监测点位,还设置了55台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全市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可以更加精准掌握,同时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质量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8月,我市出台禁燃决定以来,全市大气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仅在农历初一当天出现了重度污染天气,其余时间段我市空气质量均为优良。2022年我市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农历除夕到初八期间全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优级水平,9天的PM2.5平均浓度仅为19微克/立方米,为市民营造了清新、健康的节日环境。2023年春节期间,仅农历初一当天为轻度污染天气,其余时间空气质量均保持优良。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我市通过企业污染治理、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等内容,全市各大工业行业、火电机组等均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
据了解,本次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和时段的调整,体现在区域范围缩小、时段缩短。
在区域方面,原有范围为全市域,本次将市五区和土右旗的大部分农村地区和城边村调整出禁燃区域。调整后,市五区禁燃面积从860平方公里大幅缩减至209平方公里,土右旗禁燃面积从107平方公里缩减至23平方公里,禁燃范围主要集中在市区人口密集区域;在时段方面,禁燃时段由原禁燃时段全年调整为2024年12月25日至次年2月15日的冬季五十天,这一调整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效果的同时,满足了群众在一些庆典和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杜森;编辑:吴存德;校对:王荻;一读:张飞;一审:王国秀;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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