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22日举行,为使大家公平公正、愉快顺利地完成考试,我们有以下提醒,助力你们能各得所愿。
1、准备充分,从容应考
认真阅读《准考证》和《考生考试规则》,将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牢记于心。为维护考试公平,防范和打击考试违规违法行为,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核查等。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考生只能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要求、考点位置、考点周边环境、赴考路线(尤其是交通管制路段)及天气变化。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寒防冻,留足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迟到而影响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由于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而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自备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削笔刀和《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等参加考试。全国统考的25个科目均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含电子、机械或智能手表等)、智能手环、无线耳机、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物品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上述违禁物品外,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背包等非考试用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3、自觉遵守考场秩序
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期间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考后将实行监控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考生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桌子的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等。《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4、心怀敬畏诚信应考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请大家服从考点管理,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不要相信和参与“助考”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考生若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将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并通报其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临近考试,请考生及时调整好身心状态,增强自信,保持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寒冬过去是早春,风雪难阻前行的脚步,全区研招战线和社会各界将与你们并肩同行!
祝愿即将赴考的你们考试顺利!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校对∶李麒;一读:黄韵;一审:王国秀;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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