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包头市双拥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自12月1日起,包头市开始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优待政策。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均可在包头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待政策。
从12月1日起,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共交通车辆(不含3、9、12路承包经营公交线路,城乡、城际公交线路及定制公交线路);各旗县区国有运营的公交运输公司及所属公共交通车辆(不含城乡公交线路)均执行此项政策,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本人优待证刷卡即可免费乘车。
依据《包头市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优待政策的实施方案》,市财政局2025年预算安排440万元公交运营专项补助,以后每年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刷卡乘车数据适度调整预算资金,以支持优待政策落实落地。
“凡冒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刷卡乘车时一经发现,公交运输集团有权没收其冒用证件。”市公交运输集团运营管理部部长郭永强说,为落实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在政策实施前,集团已调整了涉及免费车辆的刷卡系统。首日运行,他们将派出多路人员上路查看,确保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上车后,系统运行正常,顺利通畅地免费乘坐。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学工;编辑:王荻;校对:吴存德;一审:张飞;二审:王国秀;三审:贾星慧;终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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