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包头市文物保护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作是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推动文物活化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包头市文物保护中心揭牌成立既让我市的文化事业再上一个台阶,又向大家展示了包头人民的文化自信。
包头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是自治区文物大市。近年来,我市文物工作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对我市180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测定了拐点坐标,竖立保护标志碑,建立档案1800余卷,在自治区率先实现了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覆盖。全面细致摸清我市101处革命文物资源家底,建立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据库,编制完成了《包头市革命文物保护规划》,保护监测体系日趋完善。成立文物保护中心,是我市加强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让陈列在馆藏中的文物活起来,进一步打响包头文化之城名片的又一举措。
我市将以此次文物保护中心成立为契机,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进一步挖掘整理包头的历史人文资源,优质完成各项保护工作,讲好包头故事,增强文化自信,走出一条有包头特色的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新路,为北疆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记者:郭晓云;编辑:秦新宇;校对:武巧英;一审:武巧英;二审:王国秀;三审:贾星慧;终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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