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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服务站挂牌成立

近日,包头市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服务站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该法律服务站将为我市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无障碍、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

包头市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服务站是市残联与市司法局共同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包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王永升介绍,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同时也是全市的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以及包头市涉企法治体检中心。中心突出了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发挥市级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分别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仲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法治宣传、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等十个服务窗口,实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实体化入驻,与之配套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厅、仲裁厅、行政复议厅和行政裁决厅“四厅”建设,实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一厅通办”。这次市残联与市司法局通力协作,依托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台合一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地图微信小程序收录了全市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6家公证处、9家司法鉴定机构、部分律师事务所和仲裁委秘书处的地址与联系电话,并提供一键导航服务。

包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杨丽丽介绍,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指派,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同时,对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中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工伤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40%。年龄超过70周岁的残疾人首次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残疾人办理不超过5000元的小额继承公证,免收公证服务费。引导律师在代书、代理、辩护、调解等法律服务中减免残疾人的律师费用。

(记者:赵永峰;编辑:秦新宇;校对:武巧英;一审:武巧英;二审:王国秀;三审:贾星慧;终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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