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相关要求,2024年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于11月12日-11月20日进行网报。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均须进行注册认定。注册范围外的其他教师资格证持有人不参加此次定期注册。
网报后,申报人于11月21日-11月28日进行现场确认;旗县区教育局初审、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12月9日;市教育局复核时间为12月10日-1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终审时间为12月17日-12月26日。领取贴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和地点,以注册机构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定期注册工作不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将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记者:李学工;编辑:秦新宇;校对:武巧英;一审:武巧英;二审:王国秀;三审:贾星慧;终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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