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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10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乌云,副主任赵峰云、宿建勋、陈铁英、侯志学、金永丽,秘书长李新亮及委员37人参加会议。乌云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国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建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富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雁,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徐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和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3名市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富荣作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胡蕊作关于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张斌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工作、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刘国明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请废止《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作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徐行作关于2024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宿建勋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组长侯志学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白江浩作关于《包头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苗耀光作关于提请废止《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和部分决议决定议案的说明,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郭利民作关于提请废止部分决议决定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的决定》《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献光作述职报告,7名法官、检察官作履职情况报告。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雪仙;编辑:吴存德;校对:王荻;一审:张飞;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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