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210国道包头黄河第二公路大桥(鄂尔多斯—包头方向)应急抢修交通组织通告
由于G210国道包头黄河第二公路大桥桥体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2024年10月26日起需对该路段进行应急抢修,预计工期7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即日起对途经该路段的车辆按以下交通组织方式通行:
一、S41高速关碾房收费站至黄河大桥收费站(去往包头方向)路段禁止所有货车驶入(皮卡车除外),9座以下(含9座)小型客车可通行;
二、货车推荐绕行路线:对限行的货车可绕行S24兴巴高速(沿黄高速)或G65包茂高速—G6京藏高速去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达拉特旗方向;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应急抢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四、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避开交通管制路段,提前规划通行路线,按照交通标志、警示提示标牌指示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支队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包头分公司;编辑:霍晓霞;校对∶李麒;一审:黄韵;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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