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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这一系列重要部署,彰显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汇聚人大智慧,着力加强“三农”领域立法、监督工作,切实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坚持立改废并重

加强涉农立法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包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三年来,重视加强涉农领域立法工作,先后制定涉农法规1件,修订涉农法规1件,修正涉农法规5件,废止3件,涉农立法工作呈现出分量重、质量高、数量多的鲜明特点,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对水务、生态、农牧等涉农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通过!”2023年8月30日,《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经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地处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属于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再生水作为国际公认的“第二水源”,是包头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加强再生水管理工作,提高包头市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分质分类供水,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完善没有止境,立、改、废都同样重要。近年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遵循立法工作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避免一些过时的法规条款成为改革发展的“绊马索”。为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与上位法保持一致,2023年修订了《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了《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2024年审议修正了《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包头市供水条例》《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针对个别涉农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久远,有的与国家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出现不一致,而且没有修改必要,也不宜再继续实施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在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时就将其纳入废止类计划,经过认真审议后,将《包头市奶牛良种繁育管理条例》《包头市基本菜田保护建设管理条例》《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予以废止。

坚持务农重本

守护粮食安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人大工作实际,结合包头市情、农情,通过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持续强化对农牧领域工作的监督问效,切实为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全市涉农涉牧重点专项资金支付情况、农作物种子和耕地保护及地力提升情况、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典型培育情况、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情况、黄芪产业发展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及综合利用情况等多项专题调研,提出重点意见建议20余条,多角度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每年精心筛选确定一批涉农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强化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认真研究处理,形成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报告,有力促进了全市现代农牧业的健康发展。

聚焦办好两件大事

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建设好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扣相关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开展了对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的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尤其是同步对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在询问现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聚焦生态保护工作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直言不讳,开门问政,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紧扣职能职责一一作答;在会场外,群众通过“三网”直播实时收看专题询问,一问一答间,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关切。

主任集体视察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的又一项监督方式。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力办好两件大事,突出涉农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建设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工作情况、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主任集体视察,通过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代表集中视察,进一步增强监督力量,推动人大监督“督”出实效。常委会还采取与自治区人大、旗县区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十四五”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及草原生态状况专题调研,上下协同,助力推动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见行见效。

聚焦发展难题

助力破解水资源瓶颈

水资源管理工作是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的大事,更是党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视关心的大事。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包头市新兴产业项目用水需求不断增长,日益紧缺的水资源已成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关注水资源管理工作,坚决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2022年,开展了对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2023年制定了《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修订了《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24年4月进一步审议修正了《包头市供水条例》《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2024年7月集中开展对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视察组,对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主任集体视察,全力推动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为提升全市水资源保障水平贡献了人大力量。

(记者∶王雪仙;通讯员∶张永庆;编辑:武巧英;校对∶秦新宇;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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