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发布公告:九原区兴隆综合楼、锦绣新城1#—5#、8#—12#楼2个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房本)已办理完毕。请相关业主尽快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法取得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一、办理方式
购房业主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九原区受理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九原区受理大厅已安排专人、开设专窗负责办证服务。
二、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公司盖章)
2.买卖合同原件(开发公司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房屋平面图原件两张、宗地图原件两张
5.契税完税凭证(税务局出具)
三、办理地址
1.九原区不动产受理大厅(九原区沙河西街与210国道交叉路口九原万达广场南300米中海泊悦公馆商业楼二楼)。
2.咨询电话:0472-6971595
来源: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辑:霍晓霞;校对∶李麒;一审:黄韵;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