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要闻

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 |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依法做好财经监督工作

人民有所盼,监督有所为。

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市人大财经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探索创新,着力在做好法定监督工作、做实专项监督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力全市经济稳中快进、回升向好。

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三个环节、做好三篇文章。在计划审查监督工作中,聚焦市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做细做实计划初审、计划执行监督和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审查结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评价报告、计划执行监督审议意见,更加精准把握发展态势、精准剖析关键问题、精准提出建议意见,为审查批准计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秉持“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在对“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报告中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以及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指标和任务进行详细说明,交出“明白账”,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确保已批准的计划得到认真执行,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计划审查监督的刚性约束。

坚持注重实效、创新监督。紧扣市委部署要求、人大监督重点,提出计划报告中重点任务清单化,对标既定目标任务问进度、看结果,监督路径更清晰、抓手更实在、刚性和实效更突出。创新邀请各专委会参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研工作,就相关领域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拓展了监督工作的覆盖面,真正贯通各方监督力量,同心同向同频发力,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经济工作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财经专项监督工作与市委部署要求紧紧相扣,突出发展第一要务,适时把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列入监督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督促政府及部门完善改进相关工作,推动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持续监督。项目建设是经济工作的主抓手,是稳投资、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每年在计划执行情况监督中,项目建设情况列为常规重点审查内容,听取发改、工信等部门汇报,与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项目建设审议意见实行清单式督办,推动相关部门、地区开展全周期全流程服务,加快推进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强度,为全市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近年来,包头市牢固树立“两新”导向,“世界绿色硅都”建设成效显著。202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包头市打造硅产业旗帜型产业集群工作情况进行了主任集体视察。深入5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19家企业,全面了解硅产业链上中下游及配套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准确分析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6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和意见,形成高质量视察报告报送市委,提供决策参考。

围绕社会关切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对实际工作中难度大、进展慢的事项,主动纳入监督议题,先后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对外开放等工作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坚持问题导向,把部门当前推进的工作以及难点和堵点问题列为调研重点内容,契合了部门工作需要。坚持目标导向,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奠定基础。坚持结果导向,开展跟踪监督,促使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国资国企提质增效

紧扣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口径全覆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务要求,系统研究谋划、稳步延伸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企业、金融企业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实现了广义国有资产门类的全面覆盖,确保年年均有侧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在监督工作中,紧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公开透明、制度不够健全、权责不够明晰等普遍问题,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为目标,逐步扩大报告范围、提升报告质效,将国有资产监督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绩效监督紧密衔接,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人大监督“增力”助推国资管理“增效”,切实守护好人民共同财富。

坚持守正创新,将特色优势固化为制度规范

在全区各盟市率先出台《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细化、强化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初步审查及执行监督。决定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着重参照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确保内容既符合上位法精神,又结合包头市实际,将近年来在经济监督工作中的有益探索以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突出了包头做法,体现了包头特色,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提供了遵循。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雪仙;通讯员:辛建军;编辑:王荻;校对:吴存德;一审:张飞;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