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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为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我市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惠及全市残疾人3.35万人。

自今年7月1日起,包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提标补助资金418万元。截至目前,包头市财政局累计下达补助资金3634万元(包括提标资金41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035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599万元,专项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民政、残联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每月10日前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打款到人。截至目前,发放补贴资金2857万元,惠及33532人。

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包头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压实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优化预算安排方式、明确各级财政分担比例、资金使用范围及绩效管理等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记者:赵永峰;编辑:秦新宇;校对:草脑日;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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