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决策部署,对水源涵养、水质改善、用水效率和补偿机制建设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资金监管、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等综合指标进行严格考核,最终确定支持包头市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专项资金6180万元,资金量位列全区第一,这是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来的第一次评价考核。
获评该项资金为有效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形成包头市“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负责、合作共治”的长效机制提供了资金保障。该项资金将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上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格局,持续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包头市财政局在积极落实自治区沿黄盟市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各项要求的同时,会同各部门明确包头市责任分工等事项,督促各旗县区尽快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制度建设等工作,积极推动黄河流域项目库建设。2024年包头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通过年初预算专项安排800万元用于设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包头持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累计投入各类专项资金45.34亿元用于支持包头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记者:赵永峰;编辑:秦新宇;校对:草脑日;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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