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咨询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想了解这一政策该如何申请。随后,记者就相关政策咨询了我市人社部门,请专业人士对此进行解答。
工作人员介绍,所谓一次性扩岗补助,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申领企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须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实行“主动推送+自主申请”的方式,对于未筛查出来的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申请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经企业确认后,由银行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人员的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记者:李硕;编辑:秦新宇;校对:草脑日;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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