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增强多元文旅体验,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保障力度,统筹资金307万元,重点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展示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助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给予国家级、自治区级、包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将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列入本级部门预算保障。
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通过组织非遗传承人进行研修培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壮大传承队伍,提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增强使命与担当意识,弘扬工匠精神。
在保护传承代表性项目上,补助包头剪纸、二人台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支持开展非遗传承实践活动、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充分展示包头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彰显民间文化艺术独特魅力,促进地域文化交流,持续增强非遗保护传承氛围。
我市积极推动青山区东达沟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依托当地文化资源培育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全力支持举办“首届西部非遗美食博览会”非遗交流展示活动,全方位展示西部地区丰富的文旅资源、多元的饮食文化和独特的非遗技艺,加快餐饮美食和非遗保护传承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有机融合。
(记者:赵永峰;编辑:秦新宇;校对:草脑日;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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