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市发改委在9月1日—9月10日期间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市级地方储备粮油和成品粮油储备费用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即日起,在同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应急储备承储企业和商户登录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j.baotou.gov.cn/bthqlm/#/home),开展“2024年包头市成品粮油储备费用补贴(第三季度)”“2024年包头市地方储备粮油储备费用补贴(第三季度)”申报工作。
请按要求填报成品粮油储备或地方储备粮油费用补贴申请表,提供储备品种、储备规模、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享受专项资金补贴。
来源:包头市财政局;编辑:霍晓霞;校对∶李麒;一审:黄韵;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