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药品安全。
9月2日-8日是2024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为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步开展了全市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9月2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昆区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市药物警戒中心在昆区苏宁广场开展以“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为主题的“2024年包头市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械化安全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如何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药械产品,解答群众购买到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如何进行维权等问题,帮助群众走出安全用药、用械、用妆认知误区。医务人员还开展了义诊,耐心解答群众各类健康问题和疾病咨询,并提出诊疗建议。
同时,开展了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不合格药品4.62吨,不合格疫苗1吨,货值金额26万元,切实做好不合格药品处置工作,防止出现“回流药”问题。
宣传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以及近年来药械安全监管重点,包括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器械创新监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宣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科普宣传,进一步凝聚药械安全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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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是不能再继续使用的。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家庭中如果发现药品有效期到了,有的人觉得浪费、可惜,想继续使用,其实他们是不建议的。因为药物的有效期是经过严格的实验研究的,超过有效期,它的药效就会降低。服用过期药物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是效力降低,达不到原来药物的效果,比如一些抗菌药物过期后如果效力降低了,可能造成抗感染的效力大大下降,达不到治疗的效果,从而延误病情治疗;二是过期药物可能会变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进而对人体造成伤害。
(记者:李硕;编辑:武巧英;校对∶草脑日;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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