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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法院交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

为获奖案例代表颁发证书。

9月2日,以“新质生产力视角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路”为主题的第二届“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在包头召开,本届经验交流会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承办,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协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包头市委、石拐区委有关领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案件负责人、员额法官,包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政执法机关代表、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本次交流会。

交流会上,“呼包鄂乌”四地法院共同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LOGO,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作意见》,四地法院将积极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为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大的动力。与会企业代表、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呼包鄂乌”四地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员额法官依次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并为下一步工作建言献策。

记者从交流会上了解到,本届经验交流会由包头市法学会和内蒙古科技大学组成典型案例评选小组,《敦煌种业与丰泽种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假冒“菲住布渴”酒店注册商标罪案》《中铁联运公司诉沃达森公司、江西中天公司、第三人中铁联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潼关肉夹馍协会与某某老潼关等肉夹馍店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等10件优秀典型案例脱颖而出,并予以发布。大会向第二届“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优秀案例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内蒙古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德桥对优秀典型案例进行点评。

“我认为这次交流会举办得很有意义,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技术性很强、审判难度较大,法官们在审判案件中各有心得,能通过这样一个平台一起交流学习,互相促进业务,对于法官以后碰到类似案例如何审理和裁判,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杨德桥说。

下一步,四地法院将依托《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作意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交流与协作,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呼包鄂乌四地深度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李硕;编辑:秦新宇;校对∶草脑日;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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