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地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效能,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9月2日,第二届“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在包头市举办。
本届经验交流会以“新质生产力视角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路”为主题,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石拐区人民法院承办,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协办。会上,“呼包鄂乌”四地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作意见》,并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LOGO。根据协议,四地法院将积极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为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大的动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并作出全面部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保障,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要求,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的战略重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纲说,人民法院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力量。本届经验交流会的举办,有助于四地法院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加强区域连接性、经济集聚度和政策协同性,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水平,以司法公信之“力”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保驾护航。
随后,与会企业代表、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呼包鄂乌”四地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及基层法院员额法官依次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会议还邀请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业务专家,围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最新趋势作了专题讲座,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思路与指导。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石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昊表示,“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形成了拓宽诉前调解的多元通道、优化繁简分流的双轨机制、深化三审合一的改革路径、培塑专业复合的法官梯队、打造共享交流的学术平台的‘五步方略’,使知识产权审判在精进笃行上日新蝶变。会上,我们又与各地优秀法官、企业代表以及相关行政执法人员面对面交流经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构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环境。”
本届经验交流会由包头市法学会和内蒙古科技大学组成典型案例评选小组,《敦煌种业与丰泽种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假冒“菲住布渴”酒店注册商标罪案》等10件优秀典型案例脱颖而出并发布。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将为今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内蒙古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德桥介绍:“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技术性很强,法官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各有心得,通过这个平台,四地法官研讨具有较强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互相学习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共同探讨相关案件的技术处理,有助于提升各地知识产权审判的能力水平。”
据了解,面对技术类案件增势迅猛等新的审判形式,全市人民法院建立专家陪审员、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等制度,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多元解纷机制,着力提升审判质量。自集中管辖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69件,审结738件,结案率95.6%,全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4.35天,服判息诉率为94.1%。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536件,调解成功506件,调解成功率为94.4%。
弄潮踏浪勇创新,扬帆远航偕时行。下一步,四地法院将依托《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作意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交流与协作,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呼包鄂乌”四地深度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王嘉伟;编辑:王荻;校对:吴存德;一审:张飞;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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