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 新闻

@包头人,遇见加油机作弊违法行为,请举报!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计量环境,稳、准、狠地打击销售、使用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区征集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作弊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主要针对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等领域存在的计量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明标志、使用“缺秤短量”、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二)使用无检定合格标志、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三)故意破坏电子计价秤准确度,通过改装、加装作弊装置等方式,使其显示值与实际称重值不符的电子计价秤。(四)使用未取得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未经型式批准、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五)篡改燃油加油机主板、加装作弊装置、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擅自组装、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六)提供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七)伪造、冒用、转让、买卖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标识。(八)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作弊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书面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605办公室。(二)电话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联系人靳军,电话 0471—6636104。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一)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作弊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关键信息。

(二)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处理措施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实的计量作弊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同时,鼓励和支持举报人积极参与市场计量监督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计量秩序。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编辑:吕晖;校对∶李麒;一审:黄韵;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