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全市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包头市财政局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截至2024年7月,我市已争取各类生态环保上级资金4.8亿元。
其中,环境保护类资金4.4亿元,生态治理类资金0.4亿元,专项用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助力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包头市财政局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重原则,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进度、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支付资金。
同时积极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减少资金闲置。对支出进度偏慢的部门和单位,分项分类进行督促,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项分类报送原因,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包头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编辑:霍晓霞;一审:黄韵;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