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青山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包就业创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参照原《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包府办发〔2016〕222号】等文件精神,7月29日,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青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此次青山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360套,室内装修按照《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规定执行。
据悉,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29日-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所有申请居民可关注“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住建服务”进入微信青山住建小程序,选择“保障房申请”登录并“绑定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咨询单位包括富强路办事处、幸福路办事处、自由路办事处、万青路办事处、科学路办事处、先锋道办事处、青山路办事处、乌素图办事处、青福镇、兴胜镇、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审核采取“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以电子摇号方式进行配租。申请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结束后,根据符合配租条件人员情况、数量,公布公租房摇号配租时间及规则。办理入住时,申请人需办理房屋保证金冻结手续。
(记者:赵永峰;编辑:秦新宇;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