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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升放无人机 男子被依法处罚

 近日,一名男子在铁路线路附近升放无人机,并且无人机飞落至铁路供电线路上,对列车行车安全造成隐患,被警方依法处罚。

7月23日22时15分,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乌拉特前旗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的无人机失控后悬挂在了铁路线上方的电线上。接到报警后,乌拉特前旗车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确认无人员受伤后,协同相关部门将无人机取下。经了解得知,操控无人机的男子郭某受雇于附近的农民,在农民临近铁路防护网的田地中喷洒农药。无人机作业过程中,由于信号干扰,突然不受控制,向下跌落并悬挂至供电线路上。民警当场对郭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郭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郭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包头铁路警方提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铁路线路是2.7万伏的高压线,无人机靠近后容易受到高压强磁场影响,信号被干扰,极有可能失控坠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通讯员:宋艺轩;编辑:秦新宇;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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