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包头市2024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缴费核定工作即将开始,参保单位须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22日完成2024业务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缴费核定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核定范围为2024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险种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本次缴费标准为,我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参保单位每年为参保职工缴纳20元,职工个人缴纳80元;一次性缴费的参保单位人员(解散、破产、关闭的参保单位),每年个人缴纳100元;灵活就业人员每年个人缴纳100元。此次费用所属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此次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核定方式可通过医保网厅自主核定,也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记者:李硕;编辑:秦新宇;一审:武巧英;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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