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境外不法分子盗刷,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肖某名下信用卡被不法分子跨境盗刷,九原区人民法院以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技术层面存在安全漏洞为由,依法判决银行免除肖某20%的信用卡本金。
据了解,2020年5月,肖某收到一条内容为“您信用卡还款评分较高,诚邀您办理白金联名副卡,额度10万元”的短信消息。肖某一直有升额需求,便点开网址,按照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及密码。操作后,肖某收到信用卡扣费3000元的短信提示。肖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报警,客服告知其消费地在新加坡。之后,因肖某欠银行透支本金3000元,故银行诉至九原区人民法院,要求肖某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九原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某银行作为商业银行,有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的义务,即应对所发信用卡给予必要的安全性保障,防止用户信息等数据被盗用。本案盗刷的事实说明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信用卡在技术层面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由此导致涉案资金产生损失,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肖某在收到“信用卡额度升级”短信后,未经必要核实,将个人信息及密码输入,系导致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酌情认定银行承担本案本金损失的20%,肖某承担本金损失的80%。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法官提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种机构应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构建严密防范体系,为群众织牢织密防护网。持卡人应加强自主防范和风险意识,严防个人信息、银行账户、支付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泄露,应杜绝登录不明WiFi、打开不明链接、下载不明软件,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
如信用卡被不法分子盗刷,要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账户信息,同时迅速到ATM机、银行柜台、商场等进行查询、取款、消费等,证明人卡未分离。此外,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回执或者受理通知书等文件,证明持卡人采取了补救措施。
(记者:李硕;编辑:秦新宇;一审:武巧英;二审: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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