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强制收取餐具费的提醒告诫书
昆都仑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各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收费餐具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由顾客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餐具费、餐位费、消毒费、茶位费等。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
二、所提供的餐具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不得使用不具备资质的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具;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消毒餐具;不得使用未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消毒单位名称、地址等应注明事项集中洗消餐具。
三、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餐饮业经营者要按照规定和行业规范,以显著的方式对食材、菜品和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清晰、价目齐全、价格变动及时调整。对消费中带有附加条件的,必须明确标示,不得含糊标示,不得虚假优惠折扣,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四、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不得单方面规定经营者拥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行业潜规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餐饮经营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餐具费行为进行监督,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留好有关证据,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来源: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辑:霍晓霞;一审:黄韵;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