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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套人才公寓开始接受申请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为有效解决我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需求,鼓励各类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在我市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住建部《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和《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1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配租的23套人才公寓于7月23日起开始接受申请。

据了解,本批次人才公寓室内均按照《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规定进行了环保、实用的装修。具体房源地点为青年路八号街坊、御融公馆及和悦大厦。

本次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为在我市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申请时需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2021年3月3日之后,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本次人才公寓分配根据《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中的人才分类排序进行配租,按照“高层次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需求。本次配租的和悦大厦、御融公馆等人才公寓优先解决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以上引进人才的需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包头人才(www.btrc.cn)”进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点击“人才住房保障”在线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人才资格确认的申请人,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本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人才站提交相关资料,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房产状况、婚姻状况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进行房屋分配,并办理签约入住手续。本次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为2年,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人才公寓的承租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服务期内前两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以后年度符合续租条件的,参照当年市场租金标准全额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人才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咨询电话:5223812、5165241。

(记者:李硕;编辑:秦新宇;一审:武巧英;二审:王国秀;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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