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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包头市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包头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引领、数据赋能,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坚持整体协同、安全可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线通达”为牵引,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数字文化的引领作用,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普惠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1.运用数字技术助推经济数据应用于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完善我市领导驾驶舱统计智库,强化对经济运行全过程的动态跟踪与综合评估,深化对经济走向的精准研判,提升宏观调控能力。加强经济政策的精准度和协同性,提升财政、金融、国有资产、商务、口岸等领域数字化治理水平,确保各领域经济政策无缝对接,不断提高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2.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积极推动全市“互联网+信访”系统的广泛应用,持续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升级与应用工作,不断提升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以及智慧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力争矛盾纠纷能够在源头上得到预防,及时得到妥善化解。

3.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持续推动全市“雪亮工程”与“智慧公安”深入实施。深化数字化手段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活动以及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以提升对各类风险的预测、预警与预防能力。

4.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依托自治区智慧应急平台,优化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包头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依托大数据平台,推动建设“智慧消防”信息系统,加强火灾分析研判、早期识别和监测预警,提升消防数字化支撑能力。推进智慧气象建设,强化气象综合服务和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提升国防动员数字化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国防动员组织指挥、防护救援、警报通信、工程建管、宣传教育、便民服务等服务能力。推动应急救援、应急广播、气象预报预警、粮食储备、国防动员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数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交叉支撑能力建设,促进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5.精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围绕自治区“一表通”工作,利用数字化的治理方法,提升基层人员工作效率,争取在全市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整合社区资源,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打造智能化、人性化、生态化的新型社区。

6.推进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项目管理精细化、数字化、阶段化为导向,根据项目属性及进度,实现项目流程管理。项目建设所属地区根据制定的阶段,上报阶段情况,挂图作战管理进度。在强化项目整体调度,加强部门沟通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服务提升重点项目各阶段审批和建设效率。

7.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着力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的便捷能力,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实现高效化、优质化办理。通过线上平台有效赋能,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业务关联紧密、办事需求集中的高频服务事项进行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动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

8.促进电子证照应用标准化与广泛化。依托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秉持“应归尽归”的原则,全面推进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电子化。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同步签章,构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强化数据共享、优化在线核验流程,积极实现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免提交,不断拓展电子证照的应用领域,逐步推行“免证办”服务模式。

9.提升“蒙速办”服务能力。为进一步优化“蒙速办”服务能力,整合全市各部门的移动端服务,依托全区统一政府服务移动端入口“蒙速办”,加强移动端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10.提升12345“一线通达”服务能力。依托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体化平台,深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服务与支持。通过精准分析研判,全面把握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需求,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及时关注和有效处理。设立服务企业专席,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接诉即办”的高效服务模式。

11.提升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探索“多卡合一”、“多码合一”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加强特殊群体服务供给,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12.构建全市“一网统管”体系。深入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管理模式,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治理的深度融合。对部门内部以及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管理流程进行全面、系统的重构与优化,精心构建“1+3+5+N”的“一网统管”架构,提升政府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关键领域的应用创新,深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部门“一网统管”应用专题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前瞻性,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3.夯实全市“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按照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市、县两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统一数据对接标准,实现与自治区、市级及旗县区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智慧城市GIS平台与包头市地理信息数据集约利用与共享,支撑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应用,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4.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配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做好“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打通自治区与包头市纵向跨层级的环境数据通道,完成“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内的督查、执法、任务调度业务板块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工作要求,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15.提升自然资源开发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水平。建设包头市林草碳汇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全市林长制业务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16.提升行政执行效率。提升机关内部办公和事务管理等方面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包头市政府统一协同办公系统及电子政务内网OA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升级、应用。构建全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的线上集成化办理,将分散的多个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机关运行效能高效、便捷。

17.提升机关档案信息化水平。推动机关各类业务档案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形成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推进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构建数字档案资源体系。

18.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分类清晰、集中存储、共享便捷、动态更新的政策文库。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导、其他发布渠道为补充的新型政策发布体系,满足公众对政策信息的多元化需求。持续完善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利用数字技术精准推送相关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19.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以融媒体为纽带,形成全市范围内政务新媒体的整体联动,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引导热点和舆情的导向,提升政务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0.建设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用户为中心,集约各政府组成部门网站,构建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联动网上政务服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21.优化行政监督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在行政审批、市场执法、政府招投标领域,实现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机制。推行“互联网+督查”工作,形成政民互动、问题清晰、讲求实效的数字化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二)加快监管数字化转型

22.强化监管精准化水平。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实现差异化监管。优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完善信用信息应用体系。加强建筑行业的信息综合管理和数字化监管,推动重点领域全链条数字化追溯,提升监管效能。

23.加强监管协同化。大力推行监管数字化,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

24.提升监管智能化。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传统监管短板。加强对平台经济、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监管执法,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实现监管智能化升级。

(三)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

25.建立数字政府管理制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全市非涉密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推行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建设和运维服务评价体系,保证政务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6.健全标准规范。参照国家、自治区数据标准,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数据标准统一。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的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

27.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取电力、不动产登记等营商环境重要领域,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流程再造,跨部门协同,优化市场监管。为营商环境从信息化到数字化,从数字化到智慧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28.落实数据管理责任。各级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治理、校核、更新、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有关管理工作,推动形成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

29.加快大数据平台升级建设。利用我市大数据平台,丰富数据底座资源,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等基础库建设,推动医疗健康、社会保障、信用体系等领域主题库建设,形成政务场景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利用不同领域的同类数据,实现实时汇聚、同类比较、及时更新,提升数据质量。

30.建立健全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化管理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目录,编制完善我市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制度。通过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推动部门数据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实现数据清单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31.提升数据共享水平。增强市、县两级已有政务大数据平台的联通,以数据需求为导向,加快旗县区数据回流,构建覆盖全市各级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按照自治区工作进程,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自治区垂建系统与我市系统共享交互,实现数据上下流通。构建我市政务应用场景,积极向上级和平行部门争取数据,通过数据共享提升场景实用性和效果。

32.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能力。利用我市数据底座,编制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推进公共数据的高效汇集与整合。对公共数据挖掘、清洗、整合、分析,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为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优化、风险预警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建立分级分类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基于开放数据进行创新应用开发。

33.推进数据融合应用。优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在已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上,完善数据确权制度,提升数据供给部门的参与度,保障其投入的劳动和贡献数据获得回报,以促进数据要素供给。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

(五)强化平台支撑能力

34.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云平台。将分散建设的政务云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整合联动,增强整体政务云的承载能力与服务能力。为数字政府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技术服务,并配备专业的容灾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性。

35.构建集约化政务云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各部门自建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至政务云,新建业务系统统一上云,利用云环境的弹性、高效特性,降低运维成本。结合自治区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工作,完善我市政务云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环节,建立系统检测和云平台退出机制。加强政企合作,引入先进的云服务技术与管理经验,共同推动政务云服务的产品化、市场化发展。

36.构建集约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整体网络带宽,保障视频会议、政务直播、网盘存储等新工作模式需求。按照安全可控的原则,试点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探索电子政务外网向企事业单位延伸,扩展电子政务网络覆盖范围。按照自治区要求和工作进度,推进各类政务专网统一向电子政务网络整合迁移或可控互联。以重大业务应用为引领,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的迁移整合与安全互联,全面支持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有效减少专网投入,实现电子政务网络的优化与精简。

37.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档案资源、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统一公共支付、信用信息公共服务、空间地理信息、电子印章等通用性应用,为我市行业系统建设提供支撑能力。发挥我市的“市民码”基础支撑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包括多维生物特征身份认证)、数字身份码应用、个人电子签名以及数字档案资源等功能的整合利用,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六)加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

38.加强安全管理。整体提升数字政府安全水平,建立安全评估、责任落实、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谨防公共数据被篡改、泄露和滥用。规范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企业的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责任明确、边界清晰。推动保密科技应用,加强网络保密安全监管。加大对涉密网络和信息的保护力度,执行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水平。

39.构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同治理等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云、网、数据、终端、应用防护水平。加强应急处置和演练、信息通报等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安全生态化建设,全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一体化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40.构筑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与技术防护。推进包头市密码云建设,提升国产密码集约化应用效能。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培训与应急演练,落实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出台网络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提高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

41.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大力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网络系统安全保卫实战需求,全力推进平台纵横联通、协同作战,构建常态化、全天候、立体化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体系。

三、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

42.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擎,开辟经济发展新领域,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推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进。深入洞察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构建主动响应、多层次创新的服务场景,精准对接公共服务资源,提高社会服务的数字化普及水平,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相契合的治理新模式,运用新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将监管与治理融入创新、生产、经营、投资的全过程。壮大本地数字化产业,让本地企业更多参与到数字政府建设中,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大力推广包头市“市民码”基础支撑平台的应用,不断将平台服务能力拓展到经济活动的各应用场景,积极促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

43.引领数字社会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公共服务深度融合,重点加大数字设施普及力度,优化数字资源供给,推动数字化服务实现普惠化应用。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推进数字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打造数字城市生命线工程为抓手,实现“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手段强化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全面提升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44.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不断夯实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基础,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水平,为数字化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环境。

四、保障措施

45.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应切实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精心谋划并落实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级党委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尽职履责,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46.健全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建立推进机制,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部门单位需明确领导分工和职责,强化统筹规划,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47.提升数字素养。提升全市干部群众的数字素养和技能,依托自治区数字化学习教育平台,积极推动数字化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在重要教学培训中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开设专门课程。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有技术思维的复合型干部队伍。48.强化考核评估。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评价,强化社会各界对数字政府建设成效的评估,倒逼部门不断提升数字政府的应用效能和公众满意度。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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