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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查!

严查  “飙车炸街”,还“静”于民。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我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改拼装、“飙车”等高分贝噪音扰民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7月6日夜间,在校园路与林荫路交叉口东开展例行夜查行动,民警发现由东向西行驶来一台号牌是蒙BK***4的摩托车,灯光刺眼。昆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询问过程中,驾驶员承认自己对车辆灯光进行过改装,针对其违法行为,民警要求其恢复车辆出厂状态,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处罚。

7月5日晚上,在校园路与林荫路交叉口,由东向西行驶来一台蒙AU***T的汽车,排气筒声音较大。昆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承认自己对车辆排气管进行过改装,针对其违法行为,民警要求其恢复车辆出厂状态,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处罚。

交警提示,以下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

1、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等,应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更换不同尺寸的轮毂、加尾翼、加大包围、改灯光、改排气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3、私自改装的车辆不仅涉嫌非法改、拼装,往往也存在“飙车”、超速行驶、高分贝噪音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城市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噪音污染。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逢疑必查、逢违必罚。被查获的改装车主,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文明交通素养,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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