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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均补助2.29万元!下半年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着力解决农村牧区群众住房安全问题,锚定“一户不落、动态清零”目标,2024年上半年,包头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86.2万元(中央资金137.6万元,自治区资金48.6万元),支持全市81户居民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

补贴范围内的居民户均可获得2.29万元补助资金,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重点对象。

下半年,包头市财政局将根据年度目标任务,配合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中,全面落实危房改造基本质量安全要求,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同时,指导各旗县区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水平,并且按照危房改造资金的相关规定,及时对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公开。

来源:包头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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