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我国历史悠久,有丰富的仪式与象征意义。一方面是男女双方表达感情的方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对新人的祝福与期盼。近年来彩礼却逐渐走样,失去了“礼”的本真,有些家庭用之拼比地位,有些家庭用以试探对方“诚意”,高额彩礼甚至成为婚姻的“炸弹”。近期,青山区人民法院兴胜镇巡回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
理性对待彩礼
一年前,小郭经人介绍从甘肃来包与小沈相识,二人短暂接触后便举行了订婚仪式。按照小沈要求,小郭给小沈父亲彩礼38800元,给付小沈黄金饰品价值4741元、手机一部价值1499元。订婚后,双方因是否要回甘肃生活产生矛盾,直至解除婚约关系。小郭要求小沈父亲、小沈退还彩礼钱等共计45040元。庭审中,双方均认可小沈父亲为小郭家中购买沙发、餐桌和坐便器等家具支出4150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郭以与小沈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向小沈父亲支付彩礼款38800元,现小郭与小沈已解除婚约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的相关规定,小沈父亲应向小郭返还彩礼款。小沈父亲为小郭购买的家具,如拆除或搬移会造成家具价值的贬损,故小沈父亲为小郭购买的物品归小郭所有,小沈父亲因购买上述物品支出的4150元从彩礼款中予以核减。小郭为小沈购买的金首饰及手机一部,属于小郭在与小沈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基于恋爱关系对小沈的赠予,故对小郭要求返还黄金饰品4741元及手机1499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助推诉源治理
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是彩礼最重要的特征,在无法实现和无法全部实现给付目的的情况下,应当实事求是地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法院审理案件中,既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也要考虑高额彩礼负担对给付彩礼一方生活的影响,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法官呼吁,希望婚姻双方理性对待彩礼给付,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为助推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嫁新风,青山区人民法院青福镇巡回法庭还走进社区村镇,开展“高额彩礼要不得,诉源治理正当时,营造健康婚姻氛围”主题宣讲。
宣讲活动中,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以通俗易通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群众提出的“未共同生活,彩礼能否全部返还”“高额彩礼的标准”“离婚了,彩礼还不还”等问题,法官一一进行解答,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热烈,以每个人的微小力量凝聚起抵制高额彩礼的强大合力。
法官还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对社区工作人员及调解员进行培训,围绕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根源、纠纷的调处原则、相关法律关系的法律确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共同引导群众树立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的理念,让彩礼回归“礼”。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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