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发展“战新”产业,带动产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我市把发展“战新”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确定了以稀土、晶硅光伏、风电装备为旗帜型产业集群的“3+5+N”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含绿量”。坚持全产业链一体化推进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多晶硅、单晶硅产能全国第一,被全球绿色能源理事会授予“世界绿色硅都”称号。积极布局引进风电装备项目,全力打造陆上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已成为自治区乃至西北地区产能规模最大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加快钢铁、铝业、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连续两年获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城市,入选全国创新驱动示范市。
增加发展“含绿量”
紧抓“双碳”机遇,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市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新能源装机785.18万千瓦,在建装机1261.1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41.56%。全力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实施包钢包瀜10万吨碳化法钢渣综合利用项目、包钢(集团)公司200万吨碳捕集利用等项目,加快达茂零碳园区和东河铝业低碳园区建设,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园区7个、绿色工厂49家、绿色设计产品73个。积极发展林草碳汇,入选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打造了全国首个林草碳汇综合管理平台,发放了首单草原碳汇遥感指数保险、首单商业性森林碳汇价值保险、首单碳中和绿色债券,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获评“全国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入选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
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市扎实开展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2021-2023年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6.8%,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47.46%,成为自治区首个国家节水型城市。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72家重点用能单位全部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准入,对新建项目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低碳宣传有声势
我市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营造浓厚氛围,为推进美丽包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我市修订了《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构建完善的森林、草原、湿地、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法规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推进美丽包头建设行动方案》《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严格林长制、河长制、山长制等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履职尽责。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生态鹿城,你我同行”“用心用情靓鹿城,无废在路上”和“全国低碳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宣传更有声势、生态文化更具影响力、公众参与更为广泛。
下一步,包头市将坚持把生态环保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外在约束条件和内在必然要求,大力实施美丽包头提标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新路子,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包头力量。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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