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将98亩涉案土地腾退交付给申请人。
原告包头市九原区某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包头市某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九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被告向原告赔偿土地使用费损失69万元,并将其所承租的98亩土地恢复原状后返还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向九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告知书》和《腾空财产交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对于被执行企业所欠土地使用费,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进行财产调查,另一方面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协商。
“因被执行企业多年没有经营收入,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经过执行法官调解,最终申请人同意适当减免土地使用费。
因法律宣讲、疏导到位,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尽快腾退土地,在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企业在10天内便将98亩租赁土地移交给申请人,将所欠案款全部给付申请人。至此,本案顺利执结,申请人对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案效率连连称赞。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郝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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