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引导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市社科联(院)围绕“以网育人 ,促推‘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全面启动了2024年包头市第三季社科普及活动,并组织全市社科界专家学者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聚焦适应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要求的文化风尚、道德追求、行为规范,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共话包头网络和数据安全新发展。现将部分稿件摘编刊登,敬请关注。
社交媒体上的言论自由与法律“红线”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亚琼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个人言论自由的时空范围被极大地拓展,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表达观点、分享信息和展示自我的重要平台。然而,近年来,言论超出法律界限的情况时有发生,如网络暴力和造谣事件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个人心理健康,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基础。
网络暴力和造谣行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涉及教育改革、交通事故、商业活动、个人隐私等多个领域。这些事件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反映了社会治理的挑战和网络生态的健康问题。
宪法赋予了国家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法律,网络失范行为会使社会和个人付出巨大的代价,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很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的底线,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颁布的多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传播及相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进一步强化了对名誉权的保护,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些法律条文为网络行为划定了红线,明确了法律责任。
互联网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人们通过它可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等。营造一个平等交流、自由有度的信息空间,需要我们每个人付诸努力,坚守网络道德,保持理性思辨、尊重他人,共同建设清朗、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
来源: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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