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民为先,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是国家发展的“定海神针”。包头市作为粮食主产区之一,始终把粮食安全抓在手上,市财政局精准发力,全力支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修订《包头市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拓展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付范围,积极稳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粮经饲相结合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牧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包头市粮食流通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快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市财政局推动印发了《包头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包头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储备管理、资金拨付、质量检测、日常轮换等业务流程,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追究,有效提升全市粮油储备安全。
按照地方粮油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储备粮规模,市财政局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严格资金管理、优化拨付流程,优先安排市本级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粮油产业发展、保障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收益,以及地方储备粮油利费等补贴。截至2024年4月,市财政局通过包头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和预算一体化平台,分配下达资金超2亿元,支持粮食种植、加工、储备等各项涉粮工作,确保地方粮食生产储备安全。
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包头市发改委、农发行包头市分行定期开展粮食库存大检查,并对粮油轮换、入库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检查。同时围绕财政职能,重点对专仓、专账、储备规模(数量)、轮换情况、资金使用等进行检查,确保原始记录资料齐全,数量真实准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障地方粮油储备安全,充分满足地方粮油供应充足。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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