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法治轨道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日,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6月4日,为进一步深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服务黄河流域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探索》调研课题成果的转化,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母亲河的名义——我们在行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宁蒙水文水资源局结对共建签约仪式暨黄河卫士宣讲团开讲仪式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据了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编制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力服务保障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0-2023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现状典型案例》。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九原区人民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共同完成的《司法审判服务黄河流域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探索》课题,更是荣获2023年全国法院第八届司法大数据整体示范类二等奖。
秉承“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理念,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宁蒙水文水资源局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达成共识,并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内容包含有效衔接行政司法、联合开展普法宣传、联合举办专题培训、建立完善共建制度等。通过整合并凝聚黄河保护行政和司法力量,双方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为重点,聚焦黄河保护治理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强化行政、司法衔接及服务保障协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对于申请先予执行、诉讼保全的,依法审查,及时裁定,确保案件高效办理。
同时,通过共享信息资源,交流研讨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执法、司法需求,联合举办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就行刑衔接办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及适用标准、调查取证、案件移送等实务方面进行培训教育,提升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增强环资案件行刑衔接成效。
共建签约仪式上,“以母亲河的名义——我们在行动”系列普法宣讲活动同步启动,一支由北大教授、一线法官、水文局一线员工组成的“黄河卫士宣讲团”,将通过讲述黄河历史、黄河文化、黄河故事、典型案例,讲好黄河故事,护好黄河安澜。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将在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宁蒙水文水资源局的合作共建中,循法而治,形成对黄河工程、生态、资源、文化的依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