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岁数大了,身体不好,没想到你们能亲自上门来,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石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申请人胡某家中,上门送达执行款,办结了一起历经十余年的执行案件。
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是朋友关系,2010年,刘某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向胡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刘某一直拖欠,胡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起诉至石拐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消极履行,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执行干警的持续督促,刘某每次归还500元或1000元,断断续续,开启了漫长的还款历程。直至今年3月,最后剩余的1500多元终于扣划至法院账户,执行干警通知申请人胡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此时的胡某年事已高,身体患有疾病且无法线上操作。石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申请人家中办理领款手续。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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