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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调解 线下“开方”

“您好,请问是某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吗?这里是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作为您之前案件司法确认的承办法官,现在对被告某材料有限公司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回访……”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法官打通了案件原告的电话。

“法官您好,目前被告已经对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谢谢你们!真是想不到‘足不出户’就把事儿办了,感谢,感谢!”当事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是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巧用新视云线上调解平台快速调解一起委托加工合同纠纷案之后,司法确认法官追踪案件后续履行情况的场景。

据了解,原告某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注册成立,与被告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从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22日,协议中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60万元用于改造设备。原告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向被告转入共计60万元,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偿还此笔借款,多次催要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60万元,并承担因延迟履行所产生的违约金。

该案原告通过网上平台立案,经立案人员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切实降低双方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快速、高效地化解涉企纠纷,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院本着“压缩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办案理念,将该案件委派至江苏新视云公司下属的南京金智云法律调解中心,开展线上调解。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当事人多年积怨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某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0万元及利息6.66万元,合计本息66.66万元。分别于2024年2月1日、4月1日及6月1日前每期偿还22.22万元,分3期偿还完毕。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按期支付款项,则视为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到期,原告有权就剩余未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协议后向该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一场线上调解,助两家企业脱困,化解三年纠纷矛盾。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仅仅是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与营商环境有效衔接,护航辖区企业和谐发展的一个缩影。经该院工作人员梳理案件信息发现,近年来原告某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院涉及较多起诉讼案件,究其原因,是由于该企业经营时间相对较短,缺乏一定的运营经验。为更好地帮助企业合法经营、规避风险,法官们主动承担起释法析理的责任,坚持以良法善治推动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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