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财政资金7.56亿元,重点用于公立医院人员经费保障、人才队伍和医疗学科建设、购置医疗设备等方面的支出,支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就医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包头市财政局以加强财务和预算管理为抓手,将市属10所公立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经市人大批准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公立医院收支运行,提高医院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同时与包头市卫健委建立联动机制,每季度调度公立医院预算执行情况,出现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推进公立医院集约高效运行。
按照公立医院补助比例安排人员补助资金6.63亿元,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截至目前,医院实际支出2.19亿元,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拨付专项资金3964万元,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和实验室改造、传染病医院能力建设和监测预警、旗县区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基层医疗设备购置及中医药(蒙医药)学术继承工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拨付专项资金2151万元,主要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紧缺人才培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旗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及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等项目,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了稳步提升。目前,包头市有3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分别为包医一附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蒙中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为包钢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为达茂旗蒙中医院。
拨付专项资金3167万元,继续支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嘎查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给予政策性补助以及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进一步增强基层医护人员获得感,减轻了广大群众用药费用。
包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造医疗高地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医疗科研创新工作,积极配合包头市卫健委统筹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在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健康领域科研、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2024年将现行财政对公立医院按编制、负担比例核定补助方式,调整为定额补助、薪酬制度、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调动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定期调度公立医院预算执行情况,医院预算项目实施与市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要衔接一致,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强化预算的约束力,规范医院的经济活动。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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