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腾退是财产处置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执行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对于执行干警来说,再大的难度,再高的风险,也阻挡不了他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
以“强”攻“强”
近年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竭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兑现胜诉权益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因开发房地产项目资金紧张,向案外人林某借款。因案外人林某自有资金有限,遂从申请执行人处借得部分资金后一并出借给被执行人。后因被执行人无法归还案外人林某借款,于是双方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将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公寓楼部分房屋抵顶了林某债务。因案外人林某无法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将该公寓楼转让给了申请执行人,于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上述抵债房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应于2018年底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用,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021年,法院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2023年,因被执行人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进入强制执行。
日前,执行法官会同申请执行人、公证处、搬家公司,在昆都仑区政协委员巴云的见证下,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房措施。面对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强硬态度,被执行人也不再继续“坚持”,开始主动腾空房屋。历时9个多小时后,最终腾空了957.66平方米的20个房间,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得以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异地执行
近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400余公里奔赴丰镇市,对一处法拍房进行了强制腾退,以硬核的“售后服务”,让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据了解,该处房产涉及某某贸易公司与某建材贸易公司、李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此前,经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某建材贸易公司、李某某应向原告某某贸易公司支付未给付的85万元货款。然而,判决生效后,某建材贸易公司、李某某却拒不履行判决结果,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限内逾期未给付货款,于是,某某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某建材贸易公司、李某某仍是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脱。后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名下有位于丰镇市一套房屋可供执行。承办法官当即开启了对该套房产的财产处置工作。
在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该处房屋后,承办法官依法对房产进行评估,并完成了拍卖。其间执行干警曾多次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并张贴了腾房公告,告知其自行腾退。但被执行人直至公告期满仍拒不腾房。无奈之下,买受人向法院申请了异地强制腾退房屋措施,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腾房。
执行当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驱车赶往丰镇市前,便与当地社区、物业、搬家公司、货车和多名搬运人员以及开锁人员取得了联系。在执行干警到达现场的同时,各环节涉及人员也同步抵达。为确保执行的规范化、透明化,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邀请了当地社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实地见证。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搬运,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
历时5个小时之后,涉案房屋完全腾空,执行干警按照法律流程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强制腾房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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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多次沟通无果,我们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腾房措施,请各小组联络相关单位,现在开始行动……”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在辖区居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强制腾空了11套被执行人非法占有使用的房屋,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2016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5号楼11个商铺,总面积为644.76平方米。被执行人辩称,其原计划购买原告名下南楼大平方米精装修公寓用于经营歌厅,后因南楼其他商户不同意,遂被执行人准备购买北楼四层和五层的毛坯公寓。在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执行人才发现北楼均为小平方米公寓,因政策限制购买套数无法购买,双方改为租赁方式。因此,被执行人始终坚持自己是购买房屋,不认可租赁协议。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均驳回了被执行人的诉求。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拖延不履行。腾退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然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时间且态度强硬。遂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预罚款、下达拘留通知书等处理,同时通知其近日将开展强制腾房工作。
为保障房屋顺利腾退,法院协调公安、居委会、公证处、开锁公司、搬家公司等单位,严防突发事件发生,全方位为此次执行腾房提供保障。最终,在执行局强有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实现了从抵抗到主动配合的转变,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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