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区公安分局查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今年3月,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公司报案称,公司员工丛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接到报案后,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富强路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丛某某在担任某某公司包头地区区域拓展经理期间,利用其有权调整下辖快递网点派送工作范围的权力,非法收受某甲快递网点负责人李某某4.6万元、某乙快递网点负责人全某1万元现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秩序,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贿人员李某某因行贿数额较大,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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