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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热点问题 专业人士来解答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否可以使用维修基金?购房补贴到底何时能给?近日,不少市民拨打新闻热线,咨询各类关于住房的相关问题。记者随后采访了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就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包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否可以使用住宅维修基金?

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答复: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加装电梯属于新建项目,不可以使用住宅维修资金。详情可拨打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电话0472-3110038、0472-5124766咨询。

问:本人于2023年5月在房交会期间购买了中冶德贤公馆住宅一套,在房交会政策施行期间完成了网签,符合1.5万元购房补贴要求,现在想了解一下补贴金何时能发放?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答复:消费者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8日期间参加内蒙古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展览会包头市分会场活动(以下简称房展会),并购买了中冶置业集团包头名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冶德贤公馆房屋一套,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内蒙古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展览会包头市分会场购房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应给予消费券补贴金额1.5万元。此次房展会购房消费券补贴应由开发企业在业主交付房款时减免相应补贴金额,之后再由财政部门将消费券补贴款发放给中治置业集团包头名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该企业属大型国有企业,按集团公司管理模式等相关规定,该企业无法垫付(或减免)相应房款,协商后与购房人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待财政部门给开发企业拨付相应消费券补贴款后再行支付,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情况可拨打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电话0472-5185861、0472-5185862咨询。

问:结婚无房,夫妻双方都是本地户口,育有一子,没有实力购买住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答复:按照《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之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为本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农牧民工,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暂住证(居住证);(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四)在包头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无自有住房是指在本市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市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居住证明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具体可拨打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电话0472-5185861、0472-5185862咨询。

对不能提供上述(一)(三)手续的,可由担保人为其担保,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人应当具有本市户口,同时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收入或固定工作的条件。稳定收入和固定工作指担保人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相对较稳定的工作单位且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

问:认为自家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因此选择了拒缴物业费,物业因此断了水电,这合法吗?

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答复:水和电力的供应,不属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而是业主和水力、电力部门缔结的合约关系,断水断电权力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并非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因此物业公司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业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其支付,若仍未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物业通过打砸、锁门、断水电等不合法的形式催缴物业费系侵权行为,甚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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