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以案释法】公园内道路散步发生意外 究竟谁之过

日前,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母亲在奥林匹克公园的健步道散步时被市民高某骑赛车撞倒,导致严重受伤,之后离世。据张女士回忆,其母出意外当天,高某陪同她将其母送到医院,支付了部分抢救费用就离开了,之后就再联系不到高某本人了。张女士告诉记者,其母虽年近八旬,但并无基础病,平时身体康健,意外发生后,家里人原本认为经过抢救,母亲很快就可以出院,没考虑到后期的治疗费用及其他方面需要赔偿的问题,更没想到母亲最终会伤重离世。张女士称,在其母入院治疗直到离世,近两年的时间里,其母都没得到高某的道歉及任何赔偿。张女士多番打听,联系到高某父亲,对方称高某不在本市,不接受面谈并拒绝支付赔偿。张女士说:“我们实在无法接受高某一家人的恶劣态度。”由于双方协商不成,张女士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高某应对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张女士的母亲对自身安全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故对自身的损失应承担20%的责任,同时,包头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奥林匹克公园的管理者,对行人与自行车均允许通行的内部道路未进行区域划分和安全指导,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应对张女士母亲的损失承担10%的补充责任。之后,当事三方均提起了上诉,二审判决结果改为高某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张女士的母亲对自身的损失应承担30%的责任,而包头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应承担20%的责任。

二审判决结果让张女士一家更为不满,张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当天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了高某是全责,怎么法院判决认为母亲自身也要承担责任呢,张女士认为母亲是事故的受害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两年里全家人为了官司心力交瘁,一方面想给过世的母亲讨个说法,另一方面希望高某能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并当面给我们一个正式的道歉。”张女士说。

【律师说法】

据此,记者请内蒙古炳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钰超对此案做分析讲解。王律师表示,本案中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第一,是否应当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双方责任;第二,如何区分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

王律师详细分析道,首先,因为本案发生在公园道路,属于内部道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道路”的规定范围;同时,根据案发时的法律规定,本案的侵权责任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在审判时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合理分配双方责任比例。同时本案中造成老人受伤的直接原因是高某在人车混行道路中疏于观察,根据判决中说明的公园监控显示,受伤老人也并未按照一般规则行人靠右边行走,而是走到了道路中央,这一行为本身就使得客观上提高了行人的风险,应当对可能发生危险有一定的认识。经过审理,法院认可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明力,认定公园道路事实上允许人车混行,则车辆与行人都应按规行走或行驶,案发于道路中央,则属于老人未按规定走于道路右侧,故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合理分配。

其次,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过失”等因素,民事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损失后果、因果关系是决定案件的核心要素,一旦证明侵权行为人具有期待侵权后果的主观故意,则会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民事与刑事重叠的情况,需要更加严谨的分析辨别。本案中,高某造成老人受伤,基于民事侵权责任认定的流程,高某在骑行的时候,本身就对其他行人形成了比较安全的地位,而疏于观察且可能出现超过规定限速的情况,可以得出高某的行为与老人的受伤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应认定其具有主观故意而承担刑事责任。

王律师直言,司法案件存在诸多专业性问题,起诉前一定要全面了解,比如诉求的全面性和合理性,根据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基于同一事实的经济赔偿和行为履行应集中在一个诉讼中,即金钱给付和赔礼道歉应当在同一个诉讼中解决。而且,存在合法债权的情况下也要积极要求债务人履行,因为诉前有诉讼时效,判决后有执行时效,一旦发生时效经过的效果,诉讼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都将由原告或申请执行人承担,不保证一定可以实现债权。也就是说,张女士要索赔以及对方当面道歉的诉求应在诉讼时效内尽早提出。

随着天气逐渐转入“夏日”模式,每逢节假日,各大公园广场都是人头攒动的场景。而人员密集就容易发生一系列安全问题。

王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优美公园环境、锻炼强身健体的同时,也应当尽到自身合理的注意义务,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身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自己对自己负责,成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才能更好的享受便利的生活条件和优越的城建设施。

【律师简介】

王钰超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炳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与撰写的论文《论重大责任事故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差异》获自治区律协“安全生产论坛”二等奖;同年主笔《刑民交叉案件中律师如何介入程序和事实认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论文,获“三省一区”律师论坛二等奖。

记者 任婧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