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在直达资金管理方面持续发力,按照“快、准、严”的要求,迅速测算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对直达资金库款实行单独调拨,优先保证直达资金用款,推动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一季度,包头市财政局共拨付各旗县区直达资金3.6亿元。
精准管理,确保资金落地生效。市财政局对直达资金实行单独标识、单独下达、单独调拨,调拨资金注明“直达资金”字样。按照“全面覆盖、全程跟踪、严肃问责”的原则,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开展动态监控工作,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支付使用末端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及时拨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季度,市财政局拨付各旗县区直达资金覆盖养老、医疗、教育、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领域。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为兜牢“三保”底线提供坚实保障。
专项调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起,上级财政部门将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对国债资金开展常态化监管,确保资金精准高效发挥作用。一季度调拨各旗县区国债资金10550.5万元,其中,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1615万元,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614.5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321万元,有效提升各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农业现代化水平。
市财政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好牵头职能,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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