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经交通安全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第六批次京藏、荣乌等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部分路段涉及包头市的高速路段,调整后的路段从4月27日起,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据了解,第六批次调整限速值的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为:京藏高速公路(G6)临河互通至蒙宁界段(K872-K1069)197公里,兴巴高速公路(S24)大路新区世纪大道分离立交桥至巴拉贡段(K272-K680)408公里,荣乌高速公路(G18)东胜至察汗淖段(K1472-K1654)182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道路交通部门提醒,调整后的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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