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建成区内违建行为,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减存控增、分类处置”为原则,近日,由青山区城管局牵头召开青山区2024年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会。
会议聚焦违建易发区,对青山区范围内未经规划批准违法建设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治理台账,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减存控增、分类处置”的原则,分类分批逐步查处。通过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及老旧小区改造,集中解决一批违反规划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置”的原则,重点对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生产生活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查处。
街镇、区城管局结合街长制、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摸底排查,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居民住宅区内外、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现存违法建筑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等信息逐一核查登记留据,并汇总分类建立详细摸底台账,同步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各街镇根据摸底台账,由区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结合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清理整治计划表。坚持因地制宜,以道路为基点,充分考虑城市市容景观建设,结合“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和经济发展实际,由牵头部门组织力量逐一开展集中拆除和清理,确保按计划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止、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查处,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完善综合巡控和执法联动机制,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对存量道路两侧私接门厅、“破墙开店”、铺设台阶等违法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恢复原貌;对便于老弱病残孕等特定人群出行且未商业化用作公益用途的加装扶梯、铺设台阶或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行为,各地区应综合考虑其实际情况,在不改变用途且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制定相应标准,规范设置管理。对涉及小区内存量违法建设,各街镇应依据相关规划认定意见,由辖区街道(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入户动员,引导行为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恢复原貌。
集中整治期间,青山区城管局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各级信用体系监管平台,对违法建设行为人予以信用制约;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同步对申请被执行人进行限高消费制约;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且拒不整改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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