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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 房屋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暗藏隐患,人财两空的风险极大。近日,达茂旗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给打算进行此类房屋交易的市民提了醒,房屋买卖一定要提高警惕、小心谨慎。

这起房屋买卖纠纷发生在2023年7月28日,买卖双方分别为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因看中了被告李某代理的涉案房屋,张某与李某约定,将这套总价11.5万元的房屋出售给张某。

订立合同当日,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完成了交易。因案涉房屋为拆迁安置房,交房时尚未办理房产证,于是双方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原房主常年失去联系,所有与原房主有关的事无法保证解决”。之后该房所在的小区开始办理产权证,为了让房屋能够真正归自己所有,张某找到李某,要求其为自己办理产权证。李某告知张某因无法与原房主取得联系,故无法为其办理产权证。于是,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李某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对支付购房款及交付房屋均无异议,原告是在明确知道房产存在过户风险的情况下自愿购买的,原告现在要求解除合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且原告已经全额支付房款并在案涉房屋内居住,因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原告此时要求解除合同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是不是所有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都受到法律保护?法官表示,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明确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类型,是属于还未办理房产证,或开发商未办理权属登记和产权证等手续的房屋,还是属于违章建筑,或者是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公租房。其中,违章建筑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公租房的产权通常属于国家和政府,个人只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因此也不允许私下买卖。本案中涉及的房屋,虽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产权证,且合同签订一段时间后才具备办理房产证及过户条件,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知晓了案涉房屋的情况,合同的签订也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房屋的性质属于回迁房,通过正常渠道,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基于这些原因,法院认为该合同受法律保护。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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