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要求,各地要立足矿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设定绿色矿山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规划管控,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动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证照合法有效、近3年内正常生产、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低于3年)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
同时,各地要压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还对加强第三方评估管理、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国家级绿色矿山1000余家,省级以下绿色矿山3000余家。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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