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企业立身之本,失信企业寸步难行。近日,昆区人民法院结合所在辖区金融机构众多、企业密集的实际情况,率先推出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为已经失信的被执行人提供了修复信用的可能,给尚未失信的被执行人提供暂缓失信的可能。
据介绍,昆区人民法院主要针对尚未被纳入失信名单和已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两类被执行人向昆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同时,申请人应书面承诺践行诚实守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主动配合法院执行,自愿接受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单位的监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昆区人民法院将作出驳回申请书面决定并告知被执行人,且信用修复申请被驳回的,被执行人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为规范推进该项工作,昆区人民法院认真梳理总结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流程图,明确恢复被执行人信用的条件并规定审核期限。与此同时,研究制定信用修复评估表,将被执行人相关情况指标进行量化打分,鼓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重返诚信社会。这一信用修复机制的推广将缩短或者解除对其的信用惩戒,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记者:李春燕;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王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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