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市场存在虚假宣传售卖黄河鲤鱼情况,损害了黄河鲤鱼地理标志产品名片。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益鸣昆都仑”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接到线索后,迅速了解案情,查明该经营者存在将天津、宁夏等地普通养殖鲤鱼宣传为黄河野生鲤鱼行为。昆都仑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展开磋商,在行政机关的监督下,该商户已将涉及虚假宣传的招牌、广告语、包装袋等全部更换完毕。
昆都仑区检察院“益鸣昆都仑”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联合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黄河鲤鱼市场现状与问题开展联合督查的同时,检察院人员围绕地理标志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黄河禁渔期向经营者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随后,双方就地理标志产品、名优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现实困难、制约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交换意见。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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